日前,金普新区纪检监察工委、金州区纪委监委对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高连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观察。
经查,高连民理想信念损失,背弃初心使命,转移隐匿赃款赃物、收买办案职员,匹敌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划定精神,收受服务工具礼物、礼金,接受服务工具宴请;跑官要官;违规收受服务工具财物,违规从事营利流动;违规干预和加入司法、执法流动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超计划生育,违规扩建衡宇;执法犯法,把手中权力看成买卖的工具,行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高连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清廉纪律和事情纪律,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损坏所在区域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,性子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职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划定,决议给予高连民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记者 : 王坤